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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於2017年11月23日發布之「台北市都市更新事業及權利變換計畫書範本製作及注意事項」(下稱新範本),緩衝期為自公告日起6個月後,即2018年5月23日起,依都市更新條例第19條報核之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及權利變換計畫擬訂案,全面依新範本撰擬申請報核,期減少內容缺漏補正情形,提高審議效能,加速都更之推動。
台北市都市更新處為加速都市更新審議效能,並配合都市更新相關法令之修訂,爰將「計畫書標準化、提升正確性」納入2017年度公私協力改革都更效能之行動方案,以確保計畫書圖內容完整及明確化,新範本修訂方向以「系統化、定型化、標準化」、「節能減紙」、「落實專業分工專業負責」、「加速審議效能」為目標,預期可大幅減少計畫書之缺漏、錯誤之情形。考量新範本修正發布後,實施者正處於報核之際,且已先行辦理之作業程序不易變動,爰訂定6個月的緩衝期間,供業界先進因應準備,更新處提醒自2018年5月23日起將全面適用新範本報核,以利實務作業。
更新處進一步表示,2018年5月23日起擬訂之都市更新報核案件,倘仍用舊範本撰擬,將依「台北市政府受理都市更新審查作業要點」等相關規定辦理退補正事宜。
資料來源:MyGoNews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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